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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工作会议,与北京证监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做了政策解读。
北京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彦表示,此次政策的发布,旨在通过政策创新不断推进股份转让试点,不断完善机制和服务,在行业内形成“养投管退”的良性生态圈。
北京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侯表示,股份转让试点可以拓宽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在私募基金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框架的基础上,做好试点建设,对交易标的、交易区域、投资者适当性等提出监管要求。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指导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在合规交易的基础上,设计完善的基金份额转让流程,真正实现“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良性循环。
据悉,《指导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试点前期遇到的问题和市场关注点,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私募基金股份转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支持各类国有资金通过股份转让方式开展试点交易,以市场化方式确定转让价格;鼓励在北京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股份转让试点办理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托管和质押登记业务;支持设立私募二级市场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给予1000万至1500万元的政策奖励;完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服务支持系统,鼓励各区参与基金份额转让试点。
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让具有私募发行、定价估值复杂、多部门审核等特点。基金份额转让和退出问题一直是私募投资行业的堵点。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程九燕看来,股份转让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实现常态化交易。但是,由于股份转让试点的创新性,目前的制度需要改革和创新同步进行,以与之相协调。《指导意见》的发布,建立和完善了股份转让试点基础设施和制度体系,促进了当前国有基金份额交易、基金份额质押和信息共享的有效衔接,优化和提高了私募基金份额转让的效率和规范性,完善了私募基金退出的市场化方式,为基金提供了缓释和退出渠道,实现了基金的持续投资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主要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或股权,是基金份额二级市场的重要买家,也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生态系统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北京市S基金发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S基金给予政策优惠。鼓励现有母基金引入S策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参与股份转让试点建设。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推动下,清科、英国科勒资本、中关村发展集团已在北京设立新S基金。私募二级市场买方市场逐步形成,活跃交易资金量不断扩大,买方市场不断扩大,股份转让试点交易量不断增加。随着市场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份额越来越大
作为中长期投资者,社保基金的走势备受市场关注。随着上市公司三季报的密集披露,社保基金在三季度逐渐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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